一、文件起草背景

2020年1月24日,我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疫情爆发后,我区文旅行业积极响应号召,所有旅行社暂停营业,关闭所有A级旅游景区、网吧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等经营性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暂停一切文艺演出活动,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的战役中。但作为涵盖“吃、住、行、游、购、娱”方方面面的文化旅游业,受此次疫情影响范围广、冲击大,尤其是文旅企业损失非常严重,可以说,全区文化旅游行业进入寒冬和休克状态。据统计数据,1月24日至30日(春节假日7天),全区接待游客总人数为416.91万人次,同比下降82.9%,旅游总消费25.47亿元,同比下降82.9%。初步综合测算,对文化旅游及相关行业带来的旅游消费损失约160亿元。综合全区各市情况预判,今年一季度,全区接待旅游总人数预计约为5280万人次,同比下降约72%,旅游消费约570亿元,同比下降约75%,对旅游及相关行业带来的旅游消费损失约2266亿元。

为积极应对并打赢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快支持帮助文旅企业克服种种困难,快速复工复产,激发文旅消费活力,提振文旅消费市场,促进文旅经济全面复苏振兴,我厅起草了《若干措施》。主要立足现有的国家、自治区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涉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基础,学习借鉴江西、江苏、河北、四川、浙江及海南等省份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措施,拟定复苏提振文旅经济的十条政策措施。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一)《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

(三)江苏、江西、四川、浙江、河北等省级文旅部门出台的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文件主要框架和内容

(一)正文主要是提出本行业复苏提振文旅经济的十条措施。现简要阐述如下:

一是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和加大纠纷处理力度,着力助推文旅企业共渡难关。提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切实用好2020年已安排的各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等、落实各项奖补资金,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经营困难,尽快恢复生产。开辟法律咨询通道,帮助文旅企业解决因疫情带来的合同纠纷、劳资矛盾、资金拖欠等问题。

二是加强线上培训和线下服务,指导文旅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提出加强网络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制定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指南,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是优化文旅行政审批服务,协调解决文旅企业融资困难。提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帮扶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制度,为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帮助文旅企业协调解决融资困难。

四是全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发力恢复文化旅游市场。提出疫情过后加强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开发,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各类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活动,通过开展“广西人游广西” “百趟专列进广西”等系列联合促销活动和车票、景区打折等促销优惠政策,吸引区(境)外游客赴桂旅游。

五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提出发挥文旅大会办会机制和引领作用,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产品新业态,加快进行产品创新和品质升级,带动全区文旅产业发展。

六是加快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全力推动绿色消费升级。提出抓紧开工新建一批健康旅游重大项目,开展大健康旅游产业招商活动,鼓励文旅企业利用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发类型多样的健康旅游产品。

七是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迅速激活市场消费潜力。提出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积极创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中心城区文旅服务设施和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游览、餐饮、购物等特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等文化场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八是狠抓数字技术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文旅数字化发展。提出加快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推进“广西游直通车”等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引导文旅企业利用自治区平台主动上线和数据对接,开展宣传、推广和运营活动。

九是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加快提升文旅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举办各类行业竞赛、文旅企业人才招聘会,引导文旅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经营机制,推进导游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推动旅游服务提质增效,增强企业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十是狠抓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促进全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出加大文旅产业扶贫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营销推广活动,持续开展旅游扶贫公益行动,办好旅游电商扶贫等活动,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

(二)附件是《国家、自治区及相关部门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措施摘编》。此部分内容主要是将国家、自治区及相关部门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土地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制成附件表格,用以指导文旅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涉文旅企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战胜疫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快复工复产。

本文件所指文旅企业系在广西区内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星级饭店、旅行社、民宿、演艺公司、文创企业。执行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中央、自治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措施重复的,企业可从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各市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