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本批次共152项入选名录。

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9个项目类别,共计152项,入选项目数量为历年来最多。其中,曲艺、传统美术各入选3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各入选8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入选11项,传统医药入选13项,民俗入选22项,而传统技艺共有76项入选,占比50%,是本批非遗名录中入选项目最多的类别。

广西是个多民族地区,有着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风情和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一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至今已确定了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在非遗保护工作过程中,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在保护的基础上,深入推动非遗的创造性传承、创新性发展,不断为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强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