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全区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城市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9〕10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对对推动全区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城市(以下简称“承办城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做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自信、全域旅游,以及文旅融合的重要论述,指明了文化旅游产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为此,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并决定每年召开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推动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3年自治区举办旅游发展大会,有效地指导和推动了旅游业跨越发展。在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以后,自治区决定升级原有的旅游发展大会机制,每年召开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将其作为一个平台,从多方面促进文化和旅游的高质量发展。为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了对国内其他兄弟省份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调研。其中,贵州省的旅游大会机制很有借鉴意义,他们在旅游大会的平台下,通过每年对举办城市的扶持,加速了举办城市当地旅游产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借鉴贵州和其他省市的发展经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起草了《若干意见》,并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二、《若干意见》的制定依据

《若干意见》依据《广西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修编(2019-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扶贫规划纲要》、《广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3〕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7号)、《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区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3号)、等有关文件制定。

三、《若干意见》的目的意义

《若干意见》是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和措施文件之一,是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解决如何推进承办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若干意义》的出台,对整合各方资源,促进承办城市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接待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实现提质升级,进而以点带面实现全区文化和旅游业增长,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四、《若干意见》的主要框架和内容解读

《若干意见》共分为十大部分,主要从支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支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文化旅游惠民富民、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支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建设用地用海保障、支持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以支持承办城市发展。

(一)支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文化旅游品牌是实现文化自信、吸引游客到广西旅游的核心载体,是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供给,是承办城市的拳头产品。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承办城市打造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试验区(园)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文化和旅游品牌,以及支持承办城市辖区内各市、县(市、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等旅游目的地品牌,强化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品质,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实现文化自信和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二)支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是承办城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好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是建立文化旅游品牌,提高文化和旅游产品品质的必经之路。针对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若干意见》提出将承办城市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层面重大规划和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事项)以及自治区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以利用自治区已有的重大项目建设机制,推进承办城市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若干意见》还从资金、政策、品牌申报等方面提出从对承办城市给予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以重点项目促进承办城市文化旅游全面发展。

(三)支持文化旅游扶贫富民

旅游扶贫和乡村振兴是当前和未来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文化和旅游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必然要破解的难题。为促进旅游扶贫和乡村振兴,《若干意见》提出加大旅游扶贫资金投入和整合各类扶贫和涉农资金向承办城市倾斜,从源头上增强对承办城市旅游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支持。同时,提出重点扶持承办城市贫困地区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开发、重点旅游乡村开发、环境综合整治等,以夯实承办城市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基础,引导承办城市推动乡村振兴。

(四)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

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是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承办城市文化艺术精品创作,《若干意见》提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承办城市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精品工程,以克服文化艺术机制改革后出现的部分地区保障无力的问题,从而扶持承办城市的文化艺术创作发展。此外,《若干意见》还重视对承办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提出促进措施,重点是要使这些文化遗产能够在确保无损的前提下实现活化利用,使文化“活”起来。

(五)支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仍然是我区文化旅游向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为解决承办城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旅游交通、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构建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等措施,顺应时代潮流,促进承办城市文化和旅游的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提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品质。

(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缺少发展资金同样是承办城市文化旅游向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若干意见》提出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承办城市文化旅游发展,并提出在承办期内持续增加对支持承办城市的专项资金,和为承办城市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这是对承办城市真金白银的直接支持,是积极帮助承办城市解决资金难题的有力举措。这里的资金重点投入的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人才培训等领域,以及用于筹办广西文化旅游大会。这些领域的民间资本进入较少或基本没有其他资本投入,自治区的财政资金支持将有效促进承办城市这些领域的发展。

(七)加强建设用地用海保障

缺乏用地也是承办城市文化旅游向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为解决承办城市文化旅游用地问题,《若干意见》从用地审批程序、供地方式等方面提出促进措施,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证文化旅游项目落地。

(八)支持拓展投融资渠道

投融资是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为了促进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领域投融资发展,《若干意见》提出利用自治区文化旅游投融资平台,加大对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项目的投入,这同样是对承办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给予真金白银地支持。此外,《若干意见》还从投融资渠道、项目担保、招商引资计划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尽最大可能拓宽投融资渠道,以促进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九)支持文化旅游宣传推广

文化旅游宣传是承办城市建立文化自信和扩大文化旅游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对的一项挑战。《若干意见》提出通过自治区层面运作,从平台、渠道等方面予以支持,从整体营销方面形成突破,使市场聚焦承办城市。

(十)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若干意见》在培训对象、培训计划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以增强承办城市文化旅游软实力,提高文化和旅游产业素养,增强产业自身造血功能。

五、《若干意见》的主要亮点

(一)给予真金白银的实际支持

《若干意见》对承办城市给予真金白银的实际支持,除给予5000万元的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外,还提出整合相关部门资金,争取国家资金等措施,以加强对承办城市的资金扶持。

(二)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围绕影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用地、人才、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提出扶持政策措施,以解决承办城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难题,突破瓶颈限制。如“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重点用于承办城市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相关产业用地政策的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供地方式保障用地需求”,“优先支持承办城市文化旅游管理人才和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的扶持力度”等等。

(三)全方位、多层次落实支持政策

《若干意见》涵盖了品牌打造、项目建设、文艺创作、公服配套、投融资、用地、人才、营销等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多个领域,从产业发展引导到具体的扶持措施都提出了明确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多层次地制定了对承办城市的帮扶措施,将推动承办城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文旅融合发展

《若干意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思路,对文化和旅游中适宜融合发展的部分进行整合,提出了统一的扶持措施,如提出推动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建立统一的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促进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对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文化保护等也提出了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兼顾了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不同需求,以保障承办城市的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